IP,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字面粗译为“知识产权”,特指具有长期生命力和商业价值的跨媒介内容运营。上个世纪90年代,IP的概念在美国动漫产业兴起,开始于DC漫画的《超人》和《蝙蝠侠》电影系列。
IP的商业价值是巨大的。除了漫画改编电影获得成功之外,好莱坞的IP在游戏和衍生品方面也创造了巨大利润,每年好莱坞超级英雄系列电影以10%的数量却创造了80%的利润,比如《星球大战》的票房收入为18亿美元,而其中电影衍生品收入高达45亿美元。
以迪士尼模式为例,迪士尼是一家拥有完整文化娱乐产业链的公司;
2015财年的总收入524.65亿美元,超过BAT的收入总和。迪士尼模式经历了30多年的沉淀,最开始以动画 *** 开始,之后延展出了以IP为核心的所有收益,包括媒体 *** (电视)、影视娱乐(电影)、公园度假区(主题公园)、消费产品(商品)、互动娱乐(游戏)等,其衍生品几乎扩展到了所有品类,如美国队长扫地机器人、反库克装甲牌手机充电器等等。
再比如日本动漫的衍生品,樱桃小丸子、蜡笔小新、奥特曼等衍生品带来的经济效益十分可观,日本有许多动漫专卖店,大多集中在一幢大楼里:人流量更大的一楼,卖青少年漫画;地下一层销售成人漫画,其内容和思想都非常丰富,折射一些社会问题等;二楼卖动画片的音像制品,也有与动漫相关的游戏碟片出售;三楼是精品区域,多是销售公仔模型的商店;销售区域外,还辟有专门的体验区域,如提供仿真武器的拆装与试玩,喜爱军品的人,从小孩到大人都可以得到更大程度的满足,这便是目前最为流行的体验式营销。
再回到中国,其实,主题乐园在中国也变得越来越红火,但依然是“叫好不叫座”,盈利能力远远落后于迪士尼乐园,根本原因还在于“IP”开发能力不够,包括影视产品、相关文化产品的开发,靠“快乐文化”吸引游客持续消费的动力不足。
除了主题乐园,国内大多数作品缺乏长期生命力和跨媒介商业化的能力,比如曾经火爆一时的电视节目《超级女声》,现在也已经到了无人问津,观众不买单的地步。但也并不是说没有成功案例,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是“故宫 *** ”。在品牌上,故宫 *** 从被动到主动,开创多种营销渠道,并且从沉重、庄严的历史感到卖萌耍贱的反差感;从产品本身来说,故宫 *** 是一个创意十足的文创产品,从历史改编,到场景式组合,加上锦上添花的文案,俘获了不少年轻用户。这种传统IP衍生而来的产品,往往因为其厚重的历史感,加上现代化的包装,让人爱不释手。
主题乐园IP衍生品的管理模式有以游乐设备、娱乐为主的主题公园类项目,这类项目尚在运营、知名度较高、且经营不错,之一代乐园体量较小者居多,投资少,运营灵活,盈利能力较好,现在仍有较大存活空间。
主题公园IP(知识产权)衍生品是指基于主题公园内的角色、故事情节、形象等元素进行创作和生产的产品。主题公园IP衍生品管理模式有以下几种常见形式:
自主运营模式:主题公园自行开发、生产、销售和管理IP衍生品。公园内设立专门的衍生品商店,或自建电商平台,由公园自己直接负责设计、生产、销售和分配。
授权运营模式:主题公园将IP授权给专业的衍生品生产商或经营者,由其负责IP衍生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主题公园本身只负责审批和监督授权方的运营活动,并获得一定的授权费或销售提成。
合作开发模式:主题公园与衍生品生产商或经营者合作开发IP衍生品。双方共同投入资金、资源和市场渠道,合作进行设计、生产和销售,并共享收益。
特许经营模式:主题公园将IP授权给特许经营者,允许其在特定区域或渠道内独立经营IP衍生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特许经营者需要按照公园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经营,并支付一定的特许经营费用或提成。
品牌 *** 模式:主题公园委托专业的品牌 *** 商 *** 其IP衍生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 商负责市场调研、产品开发、渠道布局和销售推广等工作,并与公园共享销售收益。
版权授权模式:主题公园将IP版权授权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允许其进行自主创作和生产的IP衍生品。授权方需要获得公园的授权和监督,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生产和销售。
不同的主题公园和IP衍生品可能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具体选择取决于公园的资源、市场需求以及商业合作方式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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