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付款成功后未消费骆驼卷→登录去哪儿网→提交退款申请→选择退款方式→退还至去哪儿网账户(或原路返回退款至用户原支付账户)→退款成功温馨提示如果你的商品属于以下情况,那就退款不了了:1、团购信息中标明了“不支持退款”的团品;2、已持券预约、已实际享受该产品服务;3、团购信息中标明了“购买365天内可退”的团品。
团购券退款陷阱:未使用却收高昂费用,联联周边游退款政策引争议
暑假如期而至,旅游市场火热升温。
随着“citywalk”的兴起,众多商家纷纷推出各类消费优惠和团购活动,旨在吸引市民、游客们在城市里发现更多生活与娱乐的乐趣。
无论是城市街头的悠闲漫步,享受美食街的丰盛大餐,还是体验超大型主题游乐园的 *** ,或是参观博物馆沉浸在浓厚的文化氛围中……商家通过“不限次畅玩”“低至X折”“节假日不加价”等诱人的宣传口号,用极具吸引力的价格吸引消费者。
不过,这类优惠的背后可能暗藏着不为人知的消费陷阱……近期,有多名消费者向《消费者报道》反映,其在联联周边游平台购买的产品,在未使用、未核销、未预约状态下申请退款,却被收取了20%~30%的手续费,认为平台涉嫌霸王条款。
退款遭遇高额手续费问题
7月31日下午,山西太原的李先生通过联联周边游平台购买了3张某餐厅的代金券,共计消费207元。
当晚大约7点,他前往门店准备就餐。
然而,由于餐厅刚开业,客流量较大,店员告知可能无法接待他们。
最终,李先生决定不在此餐厅就餐。
晚上11点左右,李先生尝试在联联周边游平台上申请退款,却发现订单页面并没有提供退款选项,只能通过联系联联在线 *** 来完成退款流程。
李先生回忆,回到家后之一时间尝试联系 *** ,但遗憾的是, *** 人员已经下班了。
次日,李先生终于联系上联联在线 *** ,但对方表示:“订单已过期,根据使用规则可以办理70%的退款”。
这一退款方案让李先生感到不解,明明是餐厅选择不接待他,而且从购买代金券到申请退款的时间还不到24小时,他却要承担30%的损失。
李先生与在线 *** 的对话(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消费者报道》记者观察到,该餐厅在其他团购平台也有出售代金券商品。
在这些平台上,如果团购券在过期前未使用,系统会自动退款,且退款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至于李先生申请退款需要支付30%的手续费是平台自身规定还是餐厅的要求,记者拨打餐厅的 *** 了解情况,对方表示,支付30%的手续费是平台自身规定,具体的退款规则还需消费者向联联周边游的 *** 咨询。
无独有偶,浙江杭州的张琳(化名)在联联周边游平台购买了某度假酒店的“2天1晚山景房+游玩度假699元”套餐。
在接受《消费者报道》采访时,张琳表示,她在7月29日下单购买后,发现无法预约到自己希望的日期(8月10日),便立即申请退款。
“因为已经约满了,然后我就想直接退掉好了,但退的时候跟我说要扣20%。
而且我是当天买当天退,我觉得过分了一点。
”
申请退款页面,需扣取20%违约金(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在张琳眼中,联联周边游平台的退款政策颇为苛刻。
她对记者说:“这是我之一次遇到没有预约也要扣除违约金的情况。
通常在其他许多平台,没有预约的情况下是可以及时退的,而且是原款退回。
”她觉得这种退款方案与以往的经验不符,显得不太合理。
此外,她认为平台的退款细则没有标注在明显位置,也没有加粗字体提醒,属于霸王条款。
《消费者报道》记者观察发现,在联联周边游的商品详情页中,“用户退款说明”在购买须知的最下方,关键信息也没有加粗字体作显著提醒。
据该度假酒店产品的用户退款说明:“此产品为限时 *** 特惠团单,为防止资源浪费,请您在有效期内及时消费。
如需退款,有效期内收取20%违约金,逾期半年以内收取30%违约金,逾期半年以上视为放弃使用,将自动作废。
”
也就是说,即使张琳下单后立即申请退款,且未能成功预约,她仍需要按规定支付20%的违约金。
这一政策可能给用户带来一定的不便,尤其是在无法预约到理想日期的情况下。
几番 *** 无果,李先生和张琳颇感无奈,截至发稿日,他们的投诉均未得到妥善的处理方式。
联联周边游涉嫌霸王条款
《消费者报道》记者观察发现,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联联周边游的投诉量达18745条,投诉内容以退款手续费过高为主,直指联联周边游产品退改规则为霸王条款。
有部分消费者表示,在联联周边游购买的团购券尚未使用,申请退款却被收取20%~30%的违约费。
另外,记者观察发现有部分产品的用户退款说明表示:消费者购买的产品为 *** 特惠产品,根据商家政策,不退不换。
有不少消费者认为平台此举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联联周边游平台上部分商品的“用户退款说明”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欧阳一鹏律师接受《消费者报道》采访时表示,联联周边游单方规定的“不退不换”退款政策是不合理的,涉嫌霸王条款。
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497条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欧阳一鹏律师告诉《消费者报道》记者,三部法律法规具体条款均是为了防止合同一方利用自身实际优势地位限制对方权利,妨害交易公平,维护像消费者这样人数众多并且分散的“合同一方”的正当权益。
“不退不换”等类似的格式条款,不具有合理性的,其内容无效。
联联周边游退款手续费问题引起众多用户的不满,消费者权益保护亟待加强。
欧阳一鹏律师表示,平台销售管理需求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利益平衡的角度,平台应当主动优化退票款规则,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合理确定退款手续费,退款收费标准应当透明并强提醒消费者。
同时,应适当扩大无理由退款的范围,减少退款流程和障碍。
平台因投诉量高被约谈
《消费者报道》记者注意到,作为国内主打本地生活到店业务为核心的平台,联联周边游曾因投诉量居高不下被监管部门约谈。
央广网信息,2022年3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重点经营者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其中,联联周边游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被点名。
被公示的主要原因为全省被投诉量更大的经营者。
在被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多次约谈后,其被投诉量依旧居高不下,消费者反映强烈、投诉集中的退款规则、服务质量等方面,仍未有明显改善。
在此之前,联联周边游已被多次约谈。
2021年4月28日,四川、重庆两地消委组织联合约谈“联联周边游”,对联联周边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明确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联联周边游重视消费者合法权利。
为了进一步了解联联周边游在合同条款设置上的初衷、原则以及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措施,《消费者报道》向联联周边游平台发送了采访函问询,截至发稿日,对方暂未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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